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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医保参保人 要打好“组合拳”

发布时间: 2015-07-27 16:13:24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作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

  此前已经过三年试点的大病保险,不仅点燃困难群体遭遇大病重病时的希望,有力提升整个社会对疾病风险的承受能力,更承载着制度创新、深化医改的重任。中国特色的大病保险制度面临着哪些艰巨挑战,又将如何破解“看大病难”?

  背景

  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

  会议指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对于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一是坚持依法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二是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公布抽查事项目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等。重点抽查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三是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为“随意执法”所扰,不越雷池合法经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覆盖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是持续深化医改的重大创新。

  会议决定,一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二是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则上由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三是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由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给予帮助,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防范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出现,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公平性。

  雪中送炭,向大病重病倾斜

  “你看,这张支票就是我老婆生病时获得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一共是16万多元。如果没这笔钱,我家因治病欠下的26万多元债不知要还到哪一年。”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望城镇三联村村民戴麦根指着墙上的支票影印件说。

  2014年,戴麦根妻子腾长莲被确诊为脑海绵体窦静脉瘤破裂,先后花去医疗费用36.97万元。尽管后来新农合给报销了最高年度补偿8万元,但需个人承担的28万多元对戴麦根全家来说是个无比沉重的负担。而去年,大病保险使包括腾长莲在内的新建县1284人以及他们的家庭重获生机。

  长期以来,困难群体得了大病重病无钱治疗、贫病交加的现象,冲击着民众心理和社会稳定。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医改办)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多个省份随即纷纷制定方案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年内将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教授梁鸿说:“全力以赴保大病,符合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和医疗服务发展水平,特别是将有限资源向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最迫切的大病重病倾斜,兼顾公平与效率。”

  “大病医保不增加群众负担,同时有力放大保障效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说。

  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北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上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自去年7月1日起试行。自今年1月30日起,由商业保险公司开始承办居民大病保险。截至6月21日,4家公司总计受理7167人次,赔付金额1124万元。其中,恶性肿瘤及精神病患者居多,就业年龄段居保参保人及重残人员为受益的最大群体,赔付额占总赔付额的91.86%。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把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是持续深化医改的重大创新,为大病患者带来了福音。然而,有专家指出,这一重大惠民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报销目录受限、筹资难、统筹层次低等诸多困难。

  记者在北京肿瘤医院采访时,一些大病患者提出,有很多效果较好的抗癌药都是自费药,这也是“看病致贫”的重要原因。北京市医改办表示,北京市大病保险目前只能报销医保目录内的项目,主要是为了保障基本医疗。

  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大病救治过程中,目录外用药花费比例更高,成为拉低实际报销比例的重要因素。为此,部分地区已开始尝试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

  实施大病保险又不增加患者负担,就面临着一个“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事实上,随着就医需求进一步释放和医疗费用上涨,多地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超负荷高位运行。在中部某省,全省各统筹区域新农合基金当年使用率多在93%左右。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善联指出,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这一筹资方式或将加剧筹资困难区域医保基金支出压力。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刘国恩以湖北省为例研究发现,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人均筹资需增加30元,各级政府财政投入需要增加2.65亿元。相应的,如果大病医保在3万元以上的高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人均筹资仅增加14元,各级财政补助需增加1.2亿元。对于个人和政府而言,大病医保的增量投入均不到基本医保投入的一半,报销比例却可以提高两倍。

  此外,大病保险统筹层次低也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压力。承办大病保险的相关商业保险公司反映,当前全国各地多为市级统筹,有的地市甚至仅为县级统筹,统筹层次过低,不利于大病保险资金的调节和风险均摊。河南省2014年在全省推开新农合大病保险,成为全国首个大病保险省级统筹全覆盖的省份。

  基层卫生官员和业内人士指出,在当前背景下,要提高为省级统筹,至少需要达到三个条件:一是基金运行平稳,风险可控;二是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持,全省即时结报;三是省级部门要愿意去揽更多事担更多责。

  期待

  提升救助力度,需善打“组合拳”

  大病保险虽好,但仅靠这一项政策帮扶力度毕竟有限。更好地帮助贫病交加的困难群体,还需要打好“组合拳”。

  “要不是大家一起帮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金山社区莫盛康说。原本家境贫寒,两年前妻子又不幸患上肺癌,高额的医疗费用让一家人一筹莫展,社区干部为他及时申请了“大病关爱”救助资金,一次性救助5万元,帮家里暂时渡过了难关。

  2013年,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当地通过财政拨款、大病保险让利、社会捐助、大病关爱资金利息收入等多个渠道募集“大病关爱”资金。对大病致贫的职工和居民给予二次保障,按患者自付费用减去家庭收入余额的50%至60%比例发放救助金,救助金额最高7万元。

  北京市也提出,加强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政策的衔接,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在年度医疗救助工作截止后,将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的信息,同时报送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协助开展大病保险工作。

  与此同时,民间慈善力量日益壮大。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儿童大病救助与慈善组织参与现状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70多家慈善组织,开展了130多个儿童大病救助项目,覆盖了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10多种儿童重大疾病。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项目管理部部长朱爱晶认为,与来自政府力量的救治并行不悖,在大病保障方面,社会慈善是一种更为灵活、更具人道主义的救助力量,但应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慈善组织之间的衔接,逐步形成“医疗救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国家医疗救助→慈善组织救助”的报销和救助流程。

  建立一个全方位、立体多层次的大病保障体系,发挥托底保障功能,这是困难群体抵御大病最期盼的呼唤。

  王振耀说,这样一个保障体系的建立,有赖于充分发挥政府力量主导、市场力量撬动、社会力量参与,互相衔接协作,最终实现多渠道为困难群体筑牢抵御大病风险的堤坝。

  评论

  保障的是大病也是民心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这项工作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器”。近年,我国困难群体大病保障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举措不断跟进,此次中央从政策层面再作调整、突破,力求保障水平实现新跨越。

  推进这项工作,首当破解现有救助环节的衔接不畅。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机制。连同工会救助、慈善救助等在内,共同构建起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病保障工作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环环相扣,只要一个地方“断链条”,保障效果都会受影响。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是解决衔接不畅、确定救助额度、提高救助效率的良策。

  推进大病保障,建设多层次、一揽子的疾病预防体系是基础,医药控费是关键。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偏远、贫困山区的困难群体,他们缺乏基本、有效的用药指导,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诊疗,小病拖成大病的情况仍不少见。而同时,医保目录外用药增加了困难群体走进医院的经济负担、心理负担。严控目录外用药比例,是为困难群体家庭减负的关键。

  推进大病保险,还须根除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基层存在救助事务繁杂、人手不够的实际情况,但也有一些救助部门工作作风不实、为民解忧意识不强。国家政策很多,百姓如何了解,具体怎样对接,应广而告知、简化流程,让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尽早、尽简受益。

  保障的是大病,更是民心。大病保险是缓解社会矛盾、解决民众之困的支点,也是推动执政方式转变的支点,更是各级干部开展工作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结合点。推进这项工作,既要有行之有效的举措,更要有倾心为民的情怀。这项工作需要经常到基层走访,与困难群众打交道,在群众最难的问题上找解决办法,这也是改作风、转方式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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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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